上海靜安區發布《2025年度節能減排降碳扶持資金申報指南》
5月27日,上海市靜安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靜安區2025年度節能減排降碳扶持資金申報指南》的通知。通知提到,由節能服務機構全額投資、在本區范圍內開展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且實施后年節能量50噸標準煤以上的,年節能率達到20%,給予項目投資額30%的補貼;年節能率達到10%,給予項目投資額20%的補貼。單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補貼金額不超過150萬元。用能單位和節能服務機構共同投資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補貼資金可由合同雙方按照投資比例或約定分享。
通知指出,對太陽能光伏項目進行補貼。對執行居民用戶電價的既有學校光伏項目,投資獎勵根據并網規模進行階梯式累進計算:并網規模不低于10千瓦且不高于800千瓦(含800千瓦),獎勵標準為1200元/千瓦;并網規模大于800千瓦,對于超過800千瓦的部分,獎勵標準為1400元/千瓦。單個項目補貼金額不超過200萬元。
對其他既有建筑光伏項目,投資獎勵根據并網規模進行階梯式累進計算:并網規模不低于10千瓦且不高于800千瓦(含800千瓦),獎勵標準為800元/千瓦;并網規模大于800千瓦,對于超過800千瓦的部分,獎勵標準為1200元/千瓦。單個項目補貼金額不超過200萬元。
對新建建筑光伏項目,當新建建筑安裝光伏面積占屋頂面積的比例超過要求比例時,投資獎勵根據超出部分的并網規模進行計算:當超出部分的并網規模大于10千瓦,獎勵標準為800元/千瓦。超出部分的并網規模=(屋頂安裝光伏的面積比例-要求的面積比例)÷屋頂安裝光伏的面積比例×并網規模。?對儲能等其他新能源技術應用補貼。按所獲得市級扶持資金給予50%配套支持。單個項目補貼金額不超過20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