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持續推進空氣源熱泵供暖等項目減排量開發
近日,銀川市人民政府發布《銀川市碳普惠減排量消納工作方案(試行)》,方案重點任務中提到,要強化碳普惠減排量供給,增加項目減排量供給。依據已發布的碳普惠方法學,持續推進空氣源熱泵供暖、分布式光伏等項目減排量開發。
原文如下:
銀川市碳普惠減排量消納工作方案(試行)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積極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健全碳普惠減排量消納機制,調動全社會降碳積極性,進一步促進銀川市碳普惠減排量消納,結合銀川市實際情況,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到2025年底,持續深化企業碳普惠參與機制,引導企業探索碳減排路徑;聚焦個人生活領域,分階段擴大碳普惠覆蓋范圍,提升個人碳減排量向碳積分的轉化效率;以全市政府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為主體,分階段推進大型活動碳中和工作體系建設,初步形成覆蓋主要領域的工作框架并打造試點示范場景。
到2027年底,推動更多企業納入碳普惠體系,培育“低碳”示范企業,形成企業主動減排、消納碳普惠減排量的長效機制,助力重點碳排放企業低碳轉型;構建更豐富的個人碳積分應用場景,提升公眾認知度與參與度,形成綠色生活新時尚;推動大型活動碳中和向多行業、全領域拓展,形成規范化、常態化的活動減排機制。
二、重點任務
(一)強化碳普惠減排量供給
1.增加項目減排量供給。依據已發布的碳普惠方法學,持續推進空氣源熱泵供暖、分布式光伏等項目減排量開發。在低碳出行、可再生能源、林業碳匯等領域,鼓勵社會力量編制碳普惠方法學,開發備案適用項目的減排量。嚴格依據核算結果,規范編制申報材料,通過銀川市“六權”改革一體化服務平臺提交。明確各領域核算邊界及減排量擁有主體,避免與個人低碳行為減排量統計交叉。(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發展改革委、城市管理局、林草和園林管理局)
2.擴展個人低碳行為減排量供給。個人踐行綠色出行、資源利用等低碳行為,可通過“我的寧夏”APP—碳普惠等平臺記錄核算,將減排量轉化為碳積分,或整合歸集零散碳減排量,制定計量評估方法,使其符合碳資產認定標準后在“六權”改革一體化服務平臺交易。建立與項目減排量比對核查機制,防止重復計算。(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3.拓展其他適用減排量供給。其他符合銀川市碳普惠體系要求、可納入核證減排量范疇的項目或場景,經認定后均可作為有效供給。(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二)拓展項目碳普惠減排量消納渠道
1.地方企業年度碳中和消納。鼓勵建材、食品等行業企業按《工業其他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食品、煙草及酒、飲料和精制茶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開展溫室氣體排放量核算,在“六權”改革一體化服務平臺采購碳普惠核證減排量,實現年度生產活動碳中和。完成任務的企業,由相關部門頒發“低碳”企業稱號。(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督管理局,各縣<市>區,各園區)
2.機構公共建筑運營年度碳中和消納。鼓勵銀川市行政機關大樓、金融機構分部、大型商業綜合體及建筑面積大于3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主體,按《公共建筑運營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和報告指南》核算年度公共運營過程溫室氣體排放量,在平臺采購減排量實現年度運營碳中和。完成任務的機構,由相關部門頒發“低碳先鋒單位”稱號。(責任單位: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市委金融辦,市商務局、城市管理局,各縣<市>區,各園區)
3.出口企業產品碳足跡減碳消納。鼓勵銀川出口企業按所屬行業產品碳足跡量化方法進行量化核算,在銀川市“六權”改革一體化服務平臺采購碳普惠核證減排量,抵消部分或全部碳排放。(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銀川海關,各縣<市>區,各園區)
4.碳達峰試點單位減碳消納。根據《自治區碳達峰試點(銀川市)實施方案》,鼓勵銀川市碳達峰試點單位,按《寧夏碳達峰試點實施方案編制指南》核算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及減排量,在銀川市“六權”改革一體化服務平臺采購碳普惠核證減排量抵消其碳排放量,從而完成碳減排目標或實現年度碳中和。(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發展改革委,各縣<市>區,各園區)
(三)試點個人碳減排消納場景
1.“衣”領域。鼓勵商場、干洗店參與,設“低碳服飾專區”,居民可用碳積分兌換商品或抵扣價格,在合作干洗店可抵扣清洗費用或兌換清洗服務。(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2.“食”領域。鼓勵餐飲企業、超市參與,居民在合作餐廳可用碳積分兌換菜品或抵扣餐費,在“低碳食品專區”購物可使用積分直接購買等。(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3.“住”領域。鼓勵房地產企業等參與,居民可使用碳積分抵扣物業費,兌換家居服務,購買家具建材時可抵扣消費或兌換優惠券。(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商務局)
4.“行”領域。鼓勵公交、出租車、共享單車企業參與,居民可用碳積分兌換公交充值等,高頻低碳出行者可兌換打車優惠券。(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5.“用”領域。鼓勵電商、文化娛樂場所等參與,居民購買日用品、電子產品時可用碳積分直接消費、享受折扣等;在書店、影院、景區等場所,可兌換購書券、電影票、導覽服務或門票費用等。(責任單位:市商務局、文化旅游廣電局)
(四)開展大型活動碳中和消納
按照《銀川市大型活動碳中和工作實施方案》,鼓勵銀川市1000人及以上的大型活動實施主體,開展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在“六權”改革一體化服務平臺采購碳普惠核證減排量,實現大型活動碳中和,活躍碳普惠交易。(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商務局,文化旅游廣電局,各縣<市>區,各園區)
三、完善碳普惠體系建設
(一)構建政策激勵體系
1.“碳普惠+減稅”。對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項目企業,可實施企業所得稅定期減免優惠政策;企業購置用于環境保護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可按10%比例抵免當年企業所得稅稅額;符合條件的風力發電、新型墻體材料企業,可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50%政策;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的濃度值低于國家和地方規定排放標準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環境保護稅減征優惠。鼓勵享受上述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購買碳減排量,積極參與碳普惠消納工作。市稅務部門聯合生態環境部門建立數據共享機制,通過“線上+線下”多渠道宣傳綠色低碳稅收優惠政策及碳普惠相關內容。(責任單位:市稅務局、生態環境局)
2.“碳普惠+貼息”。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相關企業的信貸支持,給予利率優惠。在滿足“銀川衛士”生態環境保護基金申報要求的基礎上,對進行碳減排量交易的企業,在原有獎勵及貼息政策基礎上,按企業年度內碳普惠總交易額適當予以補貼。鼓勵享受信貸支持和貼息政策的企業購買碳減排量。(責任單位:市委金融辦、生態環境局、財政局、發展改革委)
3.“碳普惠+采購”。鼓勵政府通過采購帶動低碳產品需求,促進碳普惠市場聯動,對于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政府類采購項目,由采購單位發出采購邀請,鼓勵其參與碳減排量消納工作;鼓勵國有企業增加對碳足跡較低產品的采購;鼓勵農牧產品生產企業開展產品碳標識,支持公眾購買和使用具有碳標識的產品。(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國資委、農業農村局、葡萄酒產業發展服務中心、生態環境局、發展改革委)
4.“碳普惠+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統籌配置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可針對項目需求實行“點狀”保障,在優先保障“六個攻堅”實施項目用地需求的基礎上,對配置了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的項目,鼓勵其參與碳減排量消納工作。(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
5.“碳普惠+低碳社區”。將個人減碳表現納入文明家庭等基層治理評優體系,設立社區“碳普惠榮譽榜”,對上榜居民授予“社區低碳之星”稱號,給予額外積分獎勵或優先兌換權益。(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
(二)建立碳普惠制度保障體系
1.建立企業與機構排放核算制度。明確小微企業和機構溫室氣體排放量核算周期,依據統一指南,委托有資質且在生態環境部門備案的專業機構核查。(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2.建立稱號認定與管理機制。制定“低碳”企業等稱號認定標準,聚焦減排量完成率、低碳技術應用等方面,明確申請條件和程序,建立動態管理機制。(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3.建立個人碳積分核算與兌換管理制度。制定個人低碳行為碳減排量換算成碳積分的公式和標準,通過平臺自動記錄和核算,經專業機構核證后計入個人碳賬戶。規定碳積分兌換比例、方式、使用范圍和有效期,建立查詢和申訴機制。(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4.建立平臺數據管理與運營制度。明確平臺數據采集范圍,建立數據共享機制,加強數據安全管理,制定加密、備份、訪問控制等措施。(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三)構建碳普惠平臺運營體系
1.收集聯通整合平臺數據。依托“六權”改革一體化服務平臺、“我的寧夏”APP-寧夏碳普惠平臺等系統平臺,采集生活場景碳減排數據,實現個人用戶碳積分自動計算。引入商業資源,整合社會力量,對接項目和場景與商業碳積分平臺連接,保障數據安全。(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發展改革委)
2.構建平臺管理運營機制。確定碳普惠管理機構,對碳普惠方法學、減排項目、減排場景等實施管理,對減排量核證、簽發,組建專家庫等。確定碳普惠運營機構,承擔平臺維護等日常運營職能。(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四、保障措施
各縣(市)區、園區及市直有關部門要按方案分工推進全市碳普惠核證減排量消納工作。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大碳普惠相關人員培訓力度,面向縣(市)區、部門及企業提升基層專業能力,開展多層級經驗交流合作,總結推廣先進案例。財政部門要統籌現有財政資源,各職能部門與碳普惠減排量消納融合聯動,拓展多元化應用場景,吸引社會資本助力市場化運行。要充分發揮媒體作用,結合“全國低碳日”等主題活動,大力開展碳減排量消納交易宣傳,引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碳減排量消納交易,營造“人人低碳、普惠共享”的濃厚氛圍。
本方案自2025年10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0月23日。


